经验丰富完美服务

北京地区免费上门看现场!

海湾消防主机维修电话

010-57113119

技术规范

当前位置:海湾消防设备 > 技术规范 >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

文章来自:海湾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4-01-17 17:17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公安局消防总队等五个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的同志遵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科学研究、设计和使用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结合国内历次大型及中日石油灭火试验,对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等进行验证,并专门为环泵式比例混合流程在自灌条件下适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在吸收现有科研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参考了美国、日本、德国、苏联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安装、验收规范和资料,并征求了部分省、市和有关部、委所属的科研、设计、高等院校、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等部门的意见,--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二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系统设计,系统组件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李七庄,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1年10月
目录
--章总则
第二章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
--节泡沫液的选择、储存和配制
第二节系统型式的选择
第三章系统设计
--节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储罐区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第三节储罐区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
第四节泡沫喷淋系统
第五节泡沫泵站
第四章系统组件
--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泡沫消防泵和泡沫比例混合器
第三节泡沫液储罐
第四节泡沫产生器
第五节阀门和管道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完整版资料下载[WORD点此下载>>>

海湾消防设备在线客服

关闭
010-57113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电话:13811139776

传真:010-69552656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