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消防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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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GSTN5100/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维保
文章来自:海湾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21-12-14 14:04:05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如何消防维保
一、DH-GSTN5100/3型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产品尺寸:
过线孔径:φ31mm
主回路电流:63A电缆
外形尺寸:W:101,H:108,D:45,M:45,N:71
二、DH-GSTN5100/3产品规格:
型号 DH-GSTN5100/3
工作电压 总线24V,无极性
工作电流 <DC3mA
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 50mA到1000mA(步进1mA)
主回路 电流0A~1250A多种规格可选,电压<AC660V
报警响应时间 ≤30s
使用环境 温度:-10℃~+40℃
相对湿度≤95%,不凝露
海拔<3000m
外壳防护等级 IP30
总线通信地址 采用电子编码器编码方式,占1个编码点(1~242)
壳体材料和颜色 ABS,象牙白
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二、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三、 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四、 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 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 火灾监控探测器。
五、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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